1. 概述 1.1 产品特点 1.1.1 KL4LM(A)矿灯是按照GB7957-2003《矿用安全性能通用要求》标准,选用国际上较先进的LED光源和锂离子蓄电池设计制造的一种绿色环保新型矿灯。该矿灯具有体积小、重量轻、寿命长、无污染、免维护、用电省和安全等优点。 1.1.2 该矿灯选用新型LED光源并配备了专门设计的配光系统,光效可达25Lm/w,比白炽灯大2.5倍以上,平均寿命为50000小时。LED光源输入端采用恒流驱动装置,使LED的工作电流不随电池端电压变化而变化,从而使点灯开始和点灯11小时的照度基本保持不变,可达900lx以上。 1.1.3 该矿灯灯头内装有2个LED光源及其驱动电路,主光源损坏时,能用辅助光源照明;当工作时间**出预定时间,用主光源无法满足照明时,用辅助光源照明,延长了照明时间。 1.1.4该矿灯选用锂离子电池为电源并在电池组内装有过充电、过放电、过电流保护电路,延长了电池的寿命。 1.1.5灯头内装有充电控制器,可直接装在各类矿灯架上充电,不需**充电架,使用非常方便。同时,充电控制器对电池组还具有过充电、过电流等保护功能。内置电子线路的静态漏电流只有2μA,长期装在矿灯内,对电池容量的影响很小。 1.1.6LED冷光源保证了灯头在工作状况中较高温度仅60℃,冷光源即使在井下被击 也不会引起瓦斯爆炸。 1.1. 7产品安全标志准用证号:200610336,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:KD06176。 产品执行GB7957-2003《矿用安全性能通用要求》、MT927-2004《KL型矿灯》和企业标准Q/AT -P02-2007《KL5LM(A)型矿灯》。 1.1.8产品防爆标志ExsI。 1.2 适用范围 KL4LM(A)矿灯可用于矿山、煤矿与需移动照明的场所。 1.3使用环境条件:使用环境温度范围为-10℃——40℃,KL4LM(M)矿灯可应于矿山,煤矿与需移动照明的场所。 1.4型号的组成及代表意义 K L 4 L M ( A ) 修改序号 免维护 LED光源 蓄电池额定容量5Ah 锂离子蓄电池 矿灯 2. 产品结构 KL4LM(A)矿灯由三部分组成:灯头(含开关、LED光源及其恒流驱动电路、光反射器和充电控制器)、电缆(二芯)、电池组(含锂离子蓄电池和保护电路)。 3. 主要性能和参数 KL4LM(A)矿灯基本参数见下表。 序号 参数 单位 数据 1 额定电压 V 3.7 2 额定容量 Ah 4 3 点灯时间 h ≥11 4 LED光源 正向电压 V 3.6 额定电流 A 0.25 光通量 Lm ≥25 5 主光源照度 点灯开始 Lux ≥900 点灯11时后 Lux ≥900 6 LED辅助光源 正向电压 V 3.6 额定电流 A 0.08 7 电池循环寿命 次 ≥600 8 全灯重量 kg ≤0.6 4. 使用方法 4.1 充电 4.1.1 KL4LM(A)矿灯可用传统矿灯充电架充电,内置充电控制器采用恒流-恒压充电模式。 4.1.2矿灯充电架输出电压范围为4.5~7V,内置充电控制器输出电压稳定在4.2±0.05V之间,充电保护电压4.35V,过充电保护延迟时间100ms。 4.1.3充电电流恒流段可控制在0.75A±0.1A之间。 4.1.4完全放电后, 充电时间约12小时。 4.1.5矿灯为荷电出厂,在使用前应进行补充电。 4.1.6若连续长时间不使用,请从充电架上取下。 4.2放电 4.2.1矿灯可持续放电或间歇放电。 4.2.2矿灯主光源额定工作电流为250mA,可放电11小时以上。若工作时间**过15小时请及时使用辅助光源工作,以延长使用时间。辅助光源工作电流为100mA。 4.2.3矿灯设有放电控制装置,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电池不会造成过放电,当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3.0V时,保护装置运作放电终止,此时断开旋纽开关,保护装置即可恢复。过放电保护延迟时间15 ms。 4.2.4放电保护电流为≤1.5A。过电流保护延迟时间15ms,短路保护运作时间小于1ms。 5.注意事项 5.1使用前敬请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,以免发生意外或电池损坏。 5.2矿灯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洁净的环境中,禁止放入水中或火中。 5.3勿对矿灯施加外力或摔掷。 5.4因灯头是**灯头,不能随意乱拆、更换灯头或改变正负极性,否则矿灯将不能正常使用而损坏,严禁在井下拆卸。 5.5本产品为免维护产品,一般不需要维修,如维修请与本公司联系。 5.6矿灯贮存至少应带50%的电量贮存,贮存期为半年,为保证矿灯正常使用,请在贮存期内使用。 5.7废旧矿灯电池请不要随意丢弃,应设置*地点存放,并妥善处理。 5.8矿灯为纸箱包装,在运输过程中不许受剧烈机械冲击和曝晒雨淋,不得倒置,严防摔掷、翻滚、重压。 5.9矿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,使用中若发现异常现象,请与我公司联系。